文本摘自1948年《週年瞻禮經》(上海教區週年瞻禮經,上海土山灣印書館印:天主降生一千九百四十八年,上海主教惠 重准),今日上海教區《週年瞻禮經》已不存此篇。上海主教惠,即惠濟良(Auguste Haouissée),1946—1948年任上海教區主教。
昭事堂規
昭事:意爲勤勉服事或祭祀。典出《詩經·大雅》:「昭事上帝,聿懷多福」。此指教友在聖堂內對天主的敬禮。
聖堂者,為教友瞻禮之所。故教友到堂,必當內外端肅。蓋天主無所不在,何敢於堂內略弛其敬愛?又當知聖母盛德,為我人之大主保,亦宜誠敬。故凡堂內瞻禮者,倘不能遵守儀規,何以盡昭事之誠乎?今酌定規條數端,惟冀各教友小心翼翼,遵守毋違,特具於左:
主保:指信徒、教堂或團體尊奉的特定聖人,視其為在天主前的守護者與代禱者。 瞻禮:廣義上全年當中一切舉行彌撒聖祭的日子都可以稱做瞻禮,狹義上指禮儀年中耶穌、聖母及諸聖的慶節。
凡瞻禮日,宜清晨靜潔身心到堂,以辰刻為準。倘有俗務,預前料理,不可臨時別阻,然後到堂,以致早來者候久生厭,勢必下期參差,故須遵守常規,慎勿慢視。
到堂瞻禮,無論領經、會長、紳衿、士庶、教友等,務必衣冠齊楚,毋任自適,有失儀表。如果力所不及,從便可也。
領經(領經的、領經員):負責在禮儀中帶領會眾誦念經文的平信徒。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禮儀改革前,中文經文多由領經員高聲領念,會眾應和。 會長:堂區或善會中的平信徒領袖,負責協助神父管理堂務、維持秩序、組織祈禱及處理教友婚喪喜慶等事務。 紳衿:對擁有科舉功名或官職者的稱呼。「紳」指士大夫,「衿」指生員(秀才)。
凡堂內檯帳、燈綵、器具,與供設聖像之所,極宜潔淨,不可堆及別物,肆無敬心。但拜單不許疊用,前後次序肅靜跪禱;用畢復置原所,無得挺身亂擲。或遇天雨,宜先更去雨具,入堂瞻拜。
初入堂,如有仁力者,奉獻神儀外,即靜跪默誦進堂祝文;點聖水後,或用存想工夫,或誦隨時經典。倘教友尚未齊集,可起身堂側靜心默道,同友相見,拱揖而已,不可浮談擾動別人。即有要言,只許微聲答應。但飲吃茶煙,必宜遠避。堂間出入,步武有儀,常存敬畏。倘兒童無識不遵約束,責在父母。
神儀:教友為特定意向(如求恩、謝恩或為亡者祈禱)向教會奉獻的獻儀,通常涉及金錢或實物奉獻,用以請神父舉行彌撒。 點聖水:信友入堂時蘸取聖水劃十字聖號,以此紀念洗禮並潔淨身心,準備參與禮儀。
凡堂內領誦公經者,東啟西應,心口如一,不可先後參差;必依准定公規,毋任意增減。各教友隨誦經文,均宜默道,切勿揚聲吐氣,唧唧咿唔;並有跪伏不寧,甚至欹坐斜臥,此等情狀,各宜檢點自慎。
公經:規定的公共祈禱經文(文言文),需按固定格式集體誦念,不同於個人的私禱。
凡經內字音句讀,不可舛誤。如有未明之處,或因從未習慣,或因怠於考訂,必該預訪明白者,討論精確。誦時領者聽者均有神味,定邀寵佑。
瞻禮日應請有通達經書者,講明本日經典,或解每月主保,或論別端要理。但宜簡易,不可太繁,並不可強解亂真。倘未純熟,不妨執書詳解,使各教友靜心默聽。若大瞻禮日,宜各罷工業,早間瞻禮外,午後須復至堂內,請能講者講,聽者聽,互相考究;或念各樣經言,或與亡者通功。勉進善德,庶幾寡過有門,自新有路矣。
通功:即「諸聖相通功」(Communio Sanctorum)語出宗徒信經,指教會成員(在世的信友、煉獄的靈魂、天國的聖人)作爲基督奧體(奧祕的身體)不同部分的合一,包括功德的相通。“與某某(一般是過世的人)通功”,意爲通過諸聖的相通讓渡或分享功德,以求(可能在)煉獄中功績不足的靈魂早日滌除往罪、得升天堂。通功非明清白話,用法可能出自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「通功易事」,原意交流成果、互通有无。另注:諸聖相通功是聖人代禱的理論基礎,聖人代禱從早期教會就存在,並非多神教習俗轉化而來。
教中稍有才學者,宜講聖教之書,認明敬主修己安人之道;不特自進德業,即同友均沾提醒,功莫大焉。若廣覽閒書,不考聖經典籍,瞻禮日必乏人講論,會中日漸荒蕪;非主遠人,人自遠耳。
教友兒女,不論貧富,至六七歲時,一開明悟,應勉力讀書。親師各宜形神兼訓,習熟要理經言問答等書。每瞻禮及朝夕,嚴令守規,不可任其性情,以致長而形神受害。並不許年幼聯姻,恐生後悔。男女定待冠時左右,例擇教內,毋得貪求世福,有妨兒女靈魂;往往因此遠主昧良,罪在父母非輕。
古代男子二十歲行冠禮,成年之意。此處指教導信友應待子女成年後再論婚嫁,反對早婚陋習。
凡瞻禮日,女人亦必到堂昭事,儀規均屬一律。不得交接俗務,論人長短,懷抱小兒視為遊戲;不惟無益,反增罪過。
每年辦理神規,教友知悉,各宜在家細心預備,以便料理,不可視為古套,臨時草率了事,慎之為囑。但兒女輩七歲左右,務必令其全守教規,否則父母未免失職。
各會神規,隨時輪辦,不許各教友延請親友擾動本堂,以致聖事不能完竣。凡屬教友在此堂瞻禮者,在此堂辦理;若居常自便、瞻禮不到者,難以與辦。如果路遙附辦者,每大瞻禮或每月首主日,必須到堂,餘則就地可也。
教友進領報等會者,凡不拘各會會期,均宜遵守會規。若有名無實,另有覺察。如不在會者,倘遇會期,可不與分,但應時查單上瞻禮齋期,不可不遵,慎之。
凡我聖教中欽崇之惟一天主,即神人萬物之公主宰也。凡屬同人暨教外親友,適或堂間恭遇,誦經祈禱,均宜頂禮致敬。
大凡奉教守規,以敬主為本,愛人為務,克己為功,故瞻禮之日,歷有仁會之規。譬見尊長,必執贄儀,可以登堂對越,反無奉獻之禮?顧無力者,奉獻身心;有力者,默獻己資,隱交藏櫃,以作堂內公需,或濟危扶困。按期查明,隨時登冊,會長收管存用。此係敬主愛人修己之良法,勉行不倦,均沾神益非淺。
對越:語出《詩經·清廟》「對越在天」,意為報答、頌揚。
奉教不但自己齊家敬慎,必愛主及人。即教內不守規誡,或教外關切親友,必該諄諄申明根本大原、身後大事。倘有新育嬰孩,急宜受洗,或請會長權行。若遇教友命危各等患難,均宜形神兼救,力勉顧慰相扶,亟邀會長提明料理。倘為生死祈禱通功,毋任私意,就相好親友苟且了事;定應預期到堂,恭請本會會長,或聽其轉請神父到家,代為誦禱。禮畢,務須查問其家是否守規盡分,否則勸勉嚴囑為要。又有為人嗣者,於追思已亡父母,輒以無力為辭,終歲竟置不問;然追遠罔極之恩,終身難報,以時思之。
凡教友非但追思父母親友恩人,終身朝夕通功,即遠近亡故教友,亦宜照規祈禱,隨時約集到堂,與眾同禱,早賜安所。
瞻禮日有不識字者,會友應為之報告月內有無瞻禮齋期。並有教友素行不端,賭博、酗酒、包攬詞訟、有干國法者,教規嚴誡不容,勸之不改,未便入堂瞻禮,請慎思自問。
以上諸條,略舉大綱。登斯堂與斯堂,各宜全心全力,以盡昭事之誠,方能仰沾聖佑。慎勿視為外表而忽之。每遇公共日期,應講論一遍,各教友必得咸遵恪守,勉之慎之。
天主降生一千七百八十四年聖灰瞻禮日
大司牧我德費利鐸南 准
大司牧我德費利鐸南,即大司牧(主教)我德費利鐸(Gottfried,戈特弗里德)南,南京教區主教南懷仁(Gottfried Xaver von Laimbeckhoven, S.J.),与曾作钦天监监正的比利时籍神父南怀仁(Ferdinand Verbiest,1623-1688)中文同名但並非一人。1752—1787年任南京教區主教,潜藏于松江府浦东的天主教信徒集居的村庄汤家巷(今周浦军民路天主堂处),化装成农夫渔民,藏身于小船上,四处漂泊,以躲避官府的搜捕,1784年,南怀仁在汤家巷制定此篇《昭事堂规》,以规范禁教时期教友的宗教生活。